为确保我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教督〔2025〕1号)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评估对象
教学工作评估对象为全省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
二、评估指标
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围绕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实习等关键要素设置,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30个观测点组成。
三、评估流程
教学工作评估流程包括学校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估与考察、结果反馈与公布、整改及复核等。
(一)学校申请
自2026年开始,当年参评学校于上一年度12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申请,如无特殊情况,按照省级计划时间申请下一年度专家入校评估。
(二)学校自评
1.基本要求
(1)学校应明确牵头责任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研制学校工作方案,把握评估的指标要义,做好任务分解,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工作,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2)自评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确保所报数据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填报数据应与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保持一致,如因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不同而导致数据不一致,须附补充说明。
2.自评材料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学校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1)自评报告。学校应对照《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围绕评估指标和观测点进行自我剖析和评价,准确反映本校教学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对策,形成《自评报告》,其中问题部分内容不少于30%,《自评报告》附观测点自评等级。
(2)分项自评报告。对照《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总结教学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同时,二级指标观测点中涉及定量指标的需陈述达标情况,并给出二级指标每个观测点的自评等级,形成《分项自评报告》。
(3)佐证材料。学校还应提交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开设情况、深度合作企业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等佐证材料。对每项二级指标的支撑材料,学校应编制目录,并在《分项自评报告》二级指标正文后附支撑材料索引。佐证材料目录详见《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内涵说明》(以下简称《指标内涵说明》)。
3.现场考察准备
(1)佐证材料及索引
学校应根据《指标体系》《指标内涵说明》等,形成全部佐证材料及索引目录,按照指标体系分册整理,提供纸质材料供专家查阅。
(2)专家组案头材料(①②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其他仅提供电子版)
①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自评表、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和分项自评报告;
②专家组现场考察工作手册;
③学校党政机构设置一览表;
④学校党政中层干部一览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分管工作);
⑤全体专任教师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技能等级、教师资格证、任职时间、任教课程、所在教研室、所在部门);
⑥现场考察期间全校课表(含实践课);
⑦学校各学院及专业设置一览表(含专业在校生人数)。
(3)学校应及时对接专家组,主动安排食宿、交通等现场考察事宜,并配备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现场考察期间的联络工作。
(三)专家评估与考察
1.组建专家组
省教育厅从全国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一般7至9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2人,外省专家不少于2人。设组长1名,一般由校长担任,副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所在的学科专业领域应与参评学校相适应,能涵盖参评学校主要专业(群)。符合回避要求。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现任职或受聘于参评学校、曾任职或受聘于参评学校、曾就读于参评学校,以及其他有违公正原则的情况,应当回避。
2.专家组工作内容及职责
(1)工作内容
①专家组对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自评表、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和分项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确定现场考察重点。
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准确掌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情况。
③以掌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科学分析和民主讨论,对教学工作评估指标观测点给出科学合理评价,并确定评估等级。
④系统分析学校教学工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考察意见,与被评学校及其举办方交换意见。
(2)工作职责
①专家组组长。在副组长的协助下,组织并带领全组人员完成各项评估任务,严格落实评估纪律要求。召开各类专家组内部会议;与组内专家充分沟通形成《教学工作评估材料审阅清单》《办学条件监测材料审阅清单》《现场考察日程安排表》《现场考察专家分工表》《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表》《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意见》《现场考察观测点等级评定表》《现场考察反馈意见》。
②专家组专家。在组长领导下,对学校开展材料审阅和现场考察工作,形成《现场考察听课记录表》《现场考察深度访谈记录表》《现场考察专业剖析记录表》《现场考察分项考察意见表》。
③专家组秘书。安排两名秘书共同做好现场考察工作。建议秘书一负责与省教育厅、专家组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和服务工作,包括专家信息采集及各类会议召开协调服务;秘书二负责汇总专家个人考察活动安排及评估材料和工作用表收集整理归档。
④专家和秘书应树立保密意识,自觉遵守评估工作纪律。
(3)专家分工
考虑办学条件监测设4个一级指标,教学工作评估指标设5个一级指标,根据工作量和指标内容的关联性,建议分工如下:
第一组:2人,负责3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一校园建设(9个监测点)、指标四经费保障(4个监测点),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一专业(9个观测点);
第二组:2—3人,负责3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二教学条件(17个监测点),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二课程(7个观测点)、指标三教材(3个观测点);
第三组:2—3人,负责3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三师资队伍(18个监测点),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四师资(5个观测点)、指标五实训实习(6个观测点)。
基于专业剖析是从具体专业的角度深度分析学校五个关键要素的建设情况,剖析内容关联到5个一级指标中的部分观测点,建议专业剖析分组为第一组2位专家各牵头负责1个专业,第二组和第三组各安排1位专家配合,形成2个专业剖析小组,确保三个小组均有专家参与专业剖析。
3.材料预审
在现场考察前,预审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及其各项子规划,重点审读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自评表、学校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查找学校教育教学的薄弱环节,并在进校前形成预审意见。原则上,每位专家全面评审所有指标,不同专家可有所侧重。材料审阅结束后,每位专家应提交《办学条件监测材料审阅清单》《教学工作评估材料审阅清单》,由秘书汇总提交组长审阅。
4.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原则上为2.5天,分为专家组预备会、学校汇报会、实地考察、听课、深度访谈、专业剖析、查阅材料、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集中评议、意见反馈等10个环节。
(1)专家组预备会
专家组应于现场考察前一天抵达学校并召开专家组预备会。预备会议由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包括:
①介绍专家组成员名单并提出工作要求;
②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评估纪律,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内涵、实施程序和要求等;
③组长对前期材料审阅情况进行介绍,确定考察方向和重点,明确专家组成员任务分工,确定日程安排,形成《现场考察日程安排表》《现场考察专家分工表》;
④确定需要进行专业剖析的专业;
⑤明确工作用表的填写方法和相关要求;
⑥专家按照分工确定个人考察活动,明确深度访谈对象、听课课程,秘书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与学校沟通。
(2)学校自评汇报会
现场考察第一天上午进行。参会人员为:专家组全体成员、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学校领导班子、有关中层干部及学校认为应该到会的其他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议程包括:组长介绍现场考察工作安排;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达标情况和教学工作自评情况等;专家组提问循证(2—3个)。
(3)实地考察
专家组有针对性地对教学场所、基本设施进行考察,特别是校内实训场所,重点考察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落实情况和实验实训场地使用情况等。可结合实际,考察1个校外实训基地。
(4)听课
专家组听课数量不少于5节,包含思政课、公共课、专业课和实践课。专家提前熟悉教材、教案等,通过听课,了解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落实情况及教师教学水平。听课完成后,可与授课教师、学生沟通,了解相关信息,形成《现场考察听课记录表》。
(5)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可采取个别访谈、小型座谈、电话征询等多种形式。深度访谈对象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包括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思政课教师和兼职教师)、学生、合作企业代表等,要涉及非剖析专业、公共基础课相关人员。访谈结束后,专家形成现场考察深度访谈记录。
(6)专业剖析
专家组剖析专业数量不少于2个,由学校推荐1个,专家组随机抽取1个。专业剖析在专业所在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见《指标内涵说明》,包括以下活动:
①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整体建设情况(30分钟以内),包括专业设置背景与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条件、课程体系和课程改革、教材管理使用与开发、师资队伍、实训实习落实等6个方面。
②说课(15分钟以内),选择1门专业核心课程,从课程定位、课程内容、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实施等方面进行说课。
③调阅专业教学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原始材料,如课程实施材料、教学评价材料、学生试卷和毕业设计等。
④与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学生、合作企业代表进行有针对性地座谈访谈。
⑤开展问卷调查,每个剖析专业选择二年级学生30—40人,在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中选择教师10—20人。
⑥根据实际需求,考察专业实验实训条件或走访专业紧密合作的企业(校外实训基地)等。
⑦填写《现场考察专业剖析记录表》。
(7)查阅资料
主要围绕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体系和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查阅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查找问题。如学校提供材料不全,专家可要求其提供更翔实的补充材料。
(8)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
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办法》进行复核,并填写《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表》。
(9)集中评议
由专家组组长召集主持,各位专家要对分工考察的指标及相关内容形成初步意见,并向组内通报,也可对非分工内容发表相应意见。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①形成专家组考察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对学校教学工作建设情况的考察意见。考察意见要客观准确、简洁到位,具有建设性、指导性和实用性。考察意见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考察评估工作概况、对学校的总体印象、学校教学工作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建议。
②确定观测点等级。专家组在坚持标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所设的30个观测点进行等级评定。观测点等级评定需综合考虑该观测点在机制设计、执行落实、实施成效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和水平,分为A、B、C三等。其中,机制健全、执行到位、实施成效明显的,评为A等;机制健全、执行基本到位、取得一定成效,但建设中存在非根本性、主要问题的,评为B等;没有建立有效机制或未采取可行举措、执行不实、未有建设实效的,以及建设中存在根本性问题或存在《指标内涵说明》中所列C等情况的,评为C等。各观测点评估等级不出现在专家组考察意见中。
③确定评估结果
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待复评”“暂缓通过”三种。
“通过”的条件为:观测点等级“A”不少于18个且“C”不超过3个;
“待复评”的条件为:观测点等级“A”不少于18个,同时“C”大于3个且不超过6个;
“暂缓通过”的条件为:观测点等级“A”少于18个或“C”大于6个。
④形成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专家组形成对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意见(后附《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表》)。复核意见重点对自评不准确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10)意见反馈
①沟通交流会
由专家组副组长主持,专家组成员根据组内分工依次交流个人考察意见。参会人员为专家组成员和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②意见反馈会
由专家组副组长主持,组长宣读专家组考察意见,专家组成员根据组内分工依次反馈个人考察意见,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回应性发言。参会人员为专家组全体成员、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学校举办者、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主要负责人等。
现场考察结束后,每位专家应提交《现场考察听课记录表》《现场考察深度访谈记录表》《现场考察专业剖析记录表》《现场考察分项考察意见表》《现场考察观测点等级评定表》等材料。现场考察结束后1周内,专家组应提交《现场考察日程安排表》《现场考察专家分工表》《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表》《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复核意见》《现场考察观测点等级评定表》《现场考察反馈意见》。所有材料由秘书汇总。现场考察结束后3周内,秘书将存档材料提交省教育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