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者。
三、报考要求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并同时填报我院志愿。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职 |
|||||
|
合计 |
|
|
1360 |
930 |
430 |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艺术设计传媒 |
50 |
40 |
10 |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电子信息 |
40 |
30 |
10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财经 |
90 |
60 |
30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旅游 |
40 |
20 |
20 |
与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订单式”培养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电子信息 |
60 |
40 |
20 |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电子信息 |
60 |
40 |
2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电子信息 |
60 |
40 |
20 |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土建 |
70 |
50 |
20 |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土建 |
70 |
50 |
20 |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财经 |
80 |
50 |
30 |
|
630503 |
国际商务 |
3 |
财经 |
40 |
20 |
20 |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财经 |
60 |
40 |
20 |
|
6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3 |
财经 |
70 |
50 |
20 |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 |
财经 |
90 |
70 |
20 |
|
570103 |
药品生物技术 |
3 |
生化与药品 |
50 |
30 |
20 |
药品营销方向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艺术设计传媒 |
70 |
60 |
10 |
|
6501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艺术设计传媒 |
50 |
40 |
10 |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 |
艺术设计传媒 |
30 |
20 |
10 |
装潢设计方向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电子信息 |
60 |
40 |
20 |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财经 |
70 |
60 |
10 |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80 |
40 |
40 |
|
6501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艺术设计传媒 |
25 |
15 |
10 |
中外合作培养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 |
艺术设计传媒 |
20 |
10 |
10 |
装潢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培养)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旅游 |
25 |
15 |
10 |
中外合作培养 |
(实际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为准)
五、报考我院时间节点及事项安排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等报名考试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2月20日(10:00)—2月28日(16:00),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并同时填报我院志愿;
2、2017年3月19日(9:00—11:30),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3、2017年3月24日前,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
4、2017年3月25日,我院查询参加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对象名单;
5、2017年4月7日—8日,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到我院一号教学楼门口领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6、2017年4月7日—8日,应历届对口升学考生到我院一号教学楼门口领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7、2017年4月9日起,我院预录取测试入学的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升学考生;
8、2017年4月17日—23日,我院网站http://www.wbc.edu.cn公示我院预录取考生名单;
9、2017年4月24日前,我院将预录取考生成绩及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10、2017年4月27日—28日,被我院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六、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录取实施办法
2017年,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将根据报名考生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测试,即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历届对口升学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均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向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
普通高考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并达到全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考生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和评委提问的方式面试进行,每位考生参加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总分300分,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普通高考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面向应历届对口升学考生
对口升学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并达到全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采用考生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和评委提问的方式面试进行,每位考生参加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总分300分,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对口升学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测试的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2017年4月7日(周五)下午13:00~17:00,2017年4月8日(周六)全天8:30~17:00。
(2)测试地点:万博科技职业学院二号教学楼。
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7日(周五)上午8:30~11:30。
考生凭身份证和考生号到万博科技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复审、领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准考证、熟悉考场。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万博科技职业学院一号教学楼门口,三号教学楼3101、3102、3201、3202多媒体教室(雨天)。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印)一份;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万博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申请表》(现场填写);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集体研究,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我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我院预录取测试入学的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升学考生时间:2017年4月9日起。
2、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测试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政策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不服从,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
3、应历届对口升学考生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政策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不服从,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
九、我院预录取公示
2017年4月17日—23日,在我院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一周。
十、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2017年4月24日前,我院将预录取考生成绩及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十一、考生确认录取
2017年4月27日-4月28日,所有报考我院并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均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十二、考生正式录取的时间
考生正式录取的时间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发布。
十三、录取结果查询
正式录取名单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http://www.wbc.edu.cn)查询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招生监督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在我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律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纪律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1-65320297。
考生在我院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
我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十六、新生待遇
1、凡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我院设有学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人)、勤工俭学等。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等,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一等助学金1000元/人,二等助学金500元/人。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